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4日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西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25分,汉族44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85分,汉族35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45分,汉族315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80分,汉族42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3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0分,汉族280分。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72分,汉族221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3分,汉族196分。
二、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203分。
2.理工类
本科:160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