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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8号),省教育厅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2-16日
联系人:封辉;电话:029-85221776、85268527(传真)
对《方案》的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反映,通过传真提交意见建议的,请注明联系人查收。
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自2014年起实施,其实施细则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陕教考〔2012〕8号”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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