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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本通知有关规定,科学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各校所制定的招生章程,应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证书种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

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处室联合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月12日17∶00前将招生章程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同时各校以学校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报送纸质招生章程予以备案,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之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试招生办法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通过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省内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16日8∶30至25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可申报多所高职教育院校。

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和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的内容、时间、方式、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2.考核办法

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所有测试要做好成绩记录,并必须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成绩库。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招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高中学生的高考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预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强调形式多样、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于2019年8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高职教育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5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19年9月16日至17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四、录取资格认定

已经预录取而未在2019年9月5日17∶00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后续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高职扩招百万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机遇。要以政治思维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和省厅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成好扩招专项任务。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加强信息公开公示。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高职院校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广泛进行招生宣传。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确保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通晓规则。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与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考生在考试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高考生及家长的满意度。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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