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首次取消高考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此外,对于患有严重心脏病、严重血液病等6类疾病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4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省今年将首次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测考生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发现受检者转氨酶异常,必须进一步明确诊断,如果确诊考生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体检医师才可以填写“不合格”结论。
据悉,我省招考部门此次指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各地在体检中遇到有关体检标准、技术性、业务类问题,或考生在签名时对体检结论有疑义时,体检医院(站)和考生可与终检医院联系进行终检。
为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对残疾考生将审验其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和残疾考生姓名、考号及生活自理情况一并在体检结束后报我省招考部门。
此外,报考军队(国防生)、公安(警察)、司法院校的考生,还将另参加相应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