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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通知

  2009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22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高职(专科)批院校经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艺术高职(专科)批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8月17日上午9:00时左右起至8月17日15: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文科150分,理科150分)以上,取得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及相应学校校考合格证,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2009年《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09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录取结果,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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