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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问答

  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更好地帮助考生及家长了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录取程序等,市高招办负责同志就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市高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原则是: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什么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因此,在录取过程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考生的专业安排。
   

   市高招办负责监督高校录取的结果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政策的录取情况提请招生院校进行复议。
  

   问:今年本市录取工作安排及本科三批、高职高专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录取工作从7月初按录取批次顺序陆续开始,预计8月10日结束。与考生相关的时间安排是:
  

   7月14日: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院校征询志愿。
  

   7月21日:考生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7月23日至24日: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
  

   7月29日至31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和本科三批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8月8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问:网上录取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院校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录取工作。由市高招办负责建立和运行“远程录取管理服务端”,各招生院校利用远程录取客户端进行考生电子数据的流转并完成整个录取过程。市高招办根据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体检结果、高考成绩、所填志愿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由远程服务端分发给各招生院校,高校将数据下载并将录取情况传回省级招办服务端,市高招办对高校录取情况进行确认,对存在异议问题的考生信息则再传回招生学校,请高校进行复议。网上录取有利于招生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问: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史、理工两类,按照有利于组织录取,有利于高校选才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2008年,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我市将划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分数线按照有关规定划定。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既要考虑做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才主体高校应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又要考虑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之间较为合理的差异,使得控制线上的考生适当的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选择余地,不利于高校德智体美综合择优。因此,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不是按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的1:1划定的,它只是同批次所有招生院校在调档和录取时应共同遵守的分数要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有些考生的高考分数虽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一定会被录取,需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考生应有较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力。
   

    按照本市规定,本科二批外地院校,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电子档案。一些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可能被招生院校录取,而一些线上考生可能因为填报的志愿不均衡、相关成绩低等情况落选。
   

   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体育类院校除了要划定文化分数线外,还要划定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院校(专业)的专业合格线由高校确定。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在取得院校专业合格证的同时,还必须取得本市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的合格证。
  

    问: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招生院校按照文史类或理工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原则在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调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的最低分数。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在录取过程中市高招办按照院校的调档要求(比例),将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生档案,投放招生院校即形成了招生院校的调档分数线。在报考院校生源多于其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调档线高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一般情况下其调档线等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所填报的院校,关键取决于考生的分数是否到达了该校的调档线。
  

    例如本科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1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有30人,如该院校要求的调档比例为120%,市高招办将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10×1.2)投档12份,计算机将这30人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12位考生的分数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调档线。经学校审阅,择优录取其中10人(第10名考生的成绩为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将不予录取的2人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因此,即使一个考生的分数达到了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否能够被院校录取,关键还是看他是否能够到达所报院校的调档线。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达到院校调档线也有可能落选,因为高校在已调档考生中要德智体美全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生因填报专业、身体状况和相关科目成绩等情况也可能落榜。
  

   问:录取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一个考生被录取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调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对该校的报考情况,确定院校的具体调档比例。院校调档
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投档——市高招办按照高校的调档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
  

   阅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并进行审阅。
  

   预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考生的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给市高招办。
  

   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高校预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录取检查,如无异议,则结束录取。
  

    打印录取名单——市高招办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附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院校。
   

    填发通知书——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通知书》(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另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送考生。
   

   问: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状态有哪几种?
  

   答: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6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被招生院校调出去或调出去后又被招生院校退档,如是被院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市高招办已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市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市高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市高招办,等待市高招办网上录取备案;
  

   (6)录取:表示院校录取结果已经市高招办确认,市高招办和招生院校将据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问:为什么要规定考生录取后“不退档、不换录”?
  

   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凡按考生志愿录取(包括征询志愿)的考生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不退档,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退出档案;不换录,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换录到其他学校。
  

    市高招办严格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高校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所以,无论是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还是征询志愿,考生都应慎重选择填报,不要随意填报自己不熟悉或不愿意就读的高校,也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志愿的机会,更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问: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答:在录取过程中,市高招办一般按照招生院校的调档比例(少数学校提出1:1或1:1.05等比例)向院校提供档案,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满额后,将剩余的考生档案退回。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等。
  
 
   问:为什么有的考生会“上线落选”?
  

   答:考生“上线落选”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指某考生的高考分数虽然达到了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没有达到所报学校的调档线,档案没有被投出去。二是指某考生的高考分数达到了所报学校的调档线,档案已经投到这所院校,院校审阅档案后因某种原因认为不宜录取,予以退档。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成绩超出批次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调档比例因素落选。招生院校为了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录取过程中,调档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因此,部分已投档考生会因招生计划限制被高校退档而落选。
    

    (2)志愿扎堆落选。填报某一高校的考生扎堆造成该校调档线比预估的高,考生成绩虽然过了录取批次控制线,却达不到院校调档线,没有机会参与调档而落选。
    

    (3)填报志愿过少落选。考生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一旦所填报院校落选,也没有机会参与同批次其他院校的选择录取。
    

    (4)专业志愿填报失误。一些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而落选。
   

    (5)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高校不予录取。
   

    (6)相关科目成绩过低。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了院校调档线,但某一门单科成绩较低,没有达到学校对考生所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不予录取
   

   问:高校录取时如何给考生安排专业?
  

   答:高校在安排考生的专业时,一般有专业级差、志愿清和分数优先三种方式。
  

   各学校的具体录取规则和专业安排办法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做了规定。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降分投档?
  

   答:降分投档是指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下降分进行投档,其降分的对象和降分的幅度都有严格的规定。本市在录取过程中降分投档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类高校,一律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如上述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仍不足,经高校同意,省市招办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的外地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一批B类、本科三批A阶段、本科三批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A阶段、高职(专科)批次B阶段的外地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降分录取的程序:招生院校提出降分申请——市高招办按招生院校余缺计划数和允许降分幅度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并确定拟录取和退档名单——市高招办进行确认或提请招生院校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复议——打印录取名单——录取结束
   

   问:考生如何填报征询志愿?
  

   本市在每一批次的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之后,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征询志愿填报须注意以下五点: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询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选报征询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是不能退录或换录的。
  

   问:如何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答:为使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市在录取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监督措施:
  

   1.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卫工委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对录取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程序监督。在录取程序上,要求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的结果进行检查监督,从院校调档—市高招办投档—高校阅档—录取检查—审核复审—领导审批,一环监督一环。
  

   3.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进入录取现场,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4.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录取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录取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5.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咨询信访接待处,受理群众建议和举报。
  
   
   6.结果及时公开。市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中学、区县招办等渠道及时查询本人的录取信息;各招生院校及时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问:为什要实行高校学籍电子注册?
  
   
   答:近年来,有个别高校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经省市招办自行录取新生,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破坏了国家招生制度,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扰乱了高等教育办学秩序,对此,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因此,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开始实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学籍电子注册,即当年省市招办录取结束后,将各高校在本省市录取的新生数据报教育部。教育部在网上公布各高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网核对本校录取名单,网上有的学生即予注册,取得学籍。网上没有的学生要么是省级招办上报录取数据有误,要么是计划外录取。居于前者,学校要及时与学生来源省级招办复核更正;居于后者,即学校违规招生,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待学生学习结束发不了毕业证书,学校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因为,国家实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毕业时所取得毕(结)业证书要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并上网供社会查询。而每一份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数据档案。
   

   问:考生被录取后如何进行电子注册?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从2007级新生开始实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教育部建立了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档案库,对学生学籍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新生电子注册的基本程序为:
   

    1.由各省市招办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核准并公布的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对高等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予以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每年在规定时间前将各高等学校在本地的招生录取数据信息报教育部。教育部对所报录取数据信息汇总审核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分发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高等学校。
   

    2.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包括在网上核对以下录取信息内容:(一)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二)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应当在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3个月内完成,并将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和统计数据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所在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
   

    3.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结果并反馈高等学校;将属地高等学校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注册人数及未报到人数统计数据报教育部。
   

   问: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录取信息?
  

    答:市高招办大力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及时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方便考生及时获取。
   

   1、网上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网址:)查询;
  

   2、所报考院校网站;
  

   3、本市所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查询;
  

    4、168声讯台查询。
   

   问:考生应谨防哪些招生陷阱和骗局?
  

    答:最近几年,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不久,媒体都会披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获知录取结果的迫切心情,特别是利用批次分数线下和学校提档线下的学生急于求学的心理设局行骗。
   

    不少骗局是有人专门组织所谓的招生中介机构,收取家长费用后谎称到高校争取特批指标,最后给一张伪造的录取通知书.等家长发现已找不到收费人。
   

    通过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揭露他们的行骗伎俩,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长谨防上当受骗,是招生主管部门和高校招生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所有招生工作人员的义务。
    

   1、高校招生警惕“中介机构及代理人”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除此之外没有国家承认的所谓任何其它高校招生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如果考生家长碰到有所谓以高校招生中介或代理人的名义找上门来,要搞清具体情况,到学校网站上核对或直接打电话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核实。
   

   2、小心“计划外招生”的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谎称可以找到高校的计划外招生计划.而且这些高校都是国家正规高校甚至是重点大学、军事院校.只要家长缴费后就能到校就读.甚至可穿制式服装。学生到校上学后,有的甚至临近毕业,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3、接收录取通知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已不在学校发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加
盖公章.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行汇至学校指定的帐户,接到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


    在媒体披露的所有高考招生录取诈骗案件中,最为恶劣最为简单也最容易识破的行径就是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学校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因此上当受骗,有的个案一次就骗取数十名家长数百万元,事后骗子抓到,但损失已无法挽回,家长后悔不已。
   

    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给的录取通知书时,首先要上该大学的网站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此外,从2007年起,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在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须附市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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