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一批不设置批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
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文史类尚有12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9个,理工类尚有11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30个。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含政策照顾考生),可于7月17日至18日上午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已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本科一批征询志愿表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四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第一志愿栏中,考生可以填报一所院校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为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志愿。征询志愿的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先录取,第二志愿后录取(三个平行志愿录取时没有先后顺序);征询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征询服从调剂志愿录取。
市高招办提醒考生注意: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招生院校进行征询志愿录取时,其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请考生参阅《2007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和《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相关信息。在征询志愿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凡未被征询志愿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的录取。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