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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稳推进高考改革,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录取工作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招生录取管理和运作之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考生在集中录取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程序,对这部分考生做到先公示再录取,不经公示,一律不予录取。

  二、巩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成果。完善投档录取软件,在可靠、可行、安全、稳定、准确上下功夫,确保录取工作在技术保障、设备配置、安全环境运行上万无一失;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然后再进行正式投档;确保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大对考生信息的保护力度,维护考生利益。坚决制止并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欺诈、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确保高校招生的公正、安全和秩序。

  四、优化服务,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招工作的满意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录取工作进程和舆论关注的实际,适时发布有关录取政策、录取情况、助学通道等宣传信息;加强和改进招生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及时、多渠道、免费的录取信息查询;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监察、仲裁等办法,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准备工作情况如何?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命题、评卷教师和全市招考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统计登分等工作。6月27日起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发放盖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绩专用章”的高考成绩通知单。

  6月26日22:00时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或拨打教育声讯电话960695(免声讯服务费),输入信息查询码(准考证上,由1位字母+7位数组成的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不含字母的数字),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6月25日,市领导主持召开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成员会议,根据今年本市集中录取阶段的招生计划数,讨论并审定了“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10日结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什么体制?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自主择优录取,并负责对退档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如何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的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在录取现场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每一批次录取前,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与录取现场指挥部将联合召开该批次招生院校招办负责人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招生情况,督促各招生院校遵守招生规定,强化有效监管力度。

  △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从1988年开始,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高考科目组组合考试,考生除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考试外,可选择参加相关学科考试(文科科目组是指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科目组是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2001年起又增设了“综合”科目考试,形成了现在的6个科目组格局,凡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须在6个科目中选考一科。

  由于高校招生按文科和理科两类进行录取,对加考不同科目的考生进行兼报兼收,因此要求各科目之间的分值要有可比性。但目前本市采用经验性命题,各科目组之间试题难易度难免会有差别,如果不进行调整,科目之间会造成较大的不公平。因此相关学科分数须调整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即文科对政治、历史、地理3科进行比较调整,理科对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科进行比较调整,使调整后同类科目组间的相关成绩可比,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标准分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

  调整分方案是依据教育测量学和统计学的原理并经过了专家论证,它伴随着“+1”方案实施延续至今。每年高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应用当年确定的调整原则和数学模型并请专家进行反复测算后,才得出当年调整分结果。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也是科学的,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分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目前首先公布的是5月份填报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所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是按各自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1(第一批)和1:1.05(第二批)左右的比例来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折算得到,体育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得到。

  △为何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有变化?

  ○影响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低的因素主要有3个,第一是招生计划数,第二是报考人数,第三是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平均分数和各分数段的分布)。这3个因素每年都会有变化,受其影响,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都会有所不同。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或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折算的,相应变化也在情理之中。

  △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由于各高校、各专业招生有不同的要求,并且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也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人数之比为1:1.1和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

  显而易见,由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再加上考生填报志愿的不均衡,有一定数量的线上考生不能被相应的招生批次录取而落入下一批次,特别是有的达到本科分数的考生会落入高职(专科)批录取。对此,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变1个第一志愿为4或8个平行的志愿,增加了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降低了每批次高分考生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

  风险一是档案投不出去,原因可能是填报志愿定位不准确,志愿过高或各志愿之间缺乏合理的落差。如果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的4个或8个高校应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风险二是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原因可能是:1、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2、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3、在所投档的高校里排序时,相对考分低。即考生被成功投档进入所报高校,但是由于所填专业满额,而考生自己又不服从调剂(如不愿意读中外合作专业、医科专业、农林专业,或因体检、外语口试等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或考分低无法调剂,则将被退档,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高职(专科)志愿什么时候填?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除3所公安高专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29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招办安排)。参加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报志愿的高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5月份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7月份的志愿填报。请相关考生届时不要离沪,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1日(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的比例来划定。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根据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得到。

  △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出现控制线上考生未被录取,而有些高校计划又未招满,会采取什么措施?

  ○在实际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的冷热不均等原因,每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而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根据往年的做法,将在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组织征求志愿,给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征求志愿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14日下午1:00至15日下午1:00;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7月21日下午1:00至22日下午1:00;第三批高职(专科)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7日下午1:00至8日下午1:00。

  征求志愿亦为平行志愿,均采用声讯电话填报的方式,征求志愿的院校、缺额计划(专业、人数)、填报办法等请相关考生届时关注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以免错过时机。

  特别提醒考生,征求志愿的机会须慎重对待,不可轻易放弃。征求志愿时,眼光要放宽、放远,除本地院校外,许多质量高、声誉好的外省市高校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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