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与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并报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原定于2022年3月18日举行的我市2022年普通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原定于2022年3月19日举行的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推迟举行。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的情况,做出后续考试的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