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批次志愿填报于7月25日8时至26日20时进行。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说明。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专科志愿。
专科提前批可选报两个顺序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六个专业,考生在选报时须首先确认自己的会考成绩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志愿、会考成绩和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向学校提供考生档案。对选报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按招生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进行二志愿录取。
专科普通批可选报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在选报时仍须首先确认自己的会考成绩符合该专业要求。录取时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将顺序检索其所报志愿,当会考成绩符合其所报志愿专业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有余额时,档案方投到该学校的该专业。投档时各学校各专业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专科(高职)志愿填报结束后,将根据专科招生计划数测算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确定后向社会公布。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工作将于7月2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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