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从陇南考试了解到,2023年甘肃陇南高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解读已公布,具体如下:
概念
我省“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渠道,是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材料为依据,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考生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便可进入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旨在促进高校遵循高职(专科)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为学生接受高职(专科)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评价、多方有效监督的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综合评价录取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学考成绩评价方式。
特点
相同点
1.都是国家正规统招计划;
2.两种方式录取的考生同年入学,同时毕业,学费、住宿费、资助政策完全相同;
3.毕业时拿到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完全一样。毕业后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待遇完全相同。
不同点
1.录取时间不同,综合评价录取一般于5月左右公布录取名单;高考录取一般在8月底才结束。
2.录取依据不同,综合评价录取采用学考成绩评价方式录取;普通高考录取则以高考成绩作为依据。
3.录取计划比例不同,各招生院校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中投放的计划占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