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社会个别考生:
根据《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社会个别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社会个别考生。
二、办理方式及要求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于2023年6月11日至7月11日,交送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社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签署意见并盖章。
考生办理思想品德考核事项时,请提前联系所在社区和街道,及时了解办理点对接人及上班时间等具体事项,主动提供相关真实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材料,以便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和鉴定。
三、送交时间
2023年9月4日-9月5日,录取考生档案和相关部门已签署意见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本人上交市教育考试院高考科(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我科密封盖章后由考生送交录取院校。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点击查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2.2023年高考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办理思想品德考核街道联系表.docx
原文标题:2023年高考市区个别生思想品德考核办理事项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www.hzjyksy.cn/article/detail/id786245787104616134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