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建立和完善中学学籍管理制度,严禁省内中学为不在籍高中学生空挂学籍,实行中学学籍管理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全面整治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考试安全,12月2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就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信誉和质量、强化监管、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今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排查、封堵“高考移民”,充分发挥高中会考在资格审查及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监督审查功能,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学学籍管理制度,严禁省内中学为不在籍高中学生空挂学籍,实行中学学籍管理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的规定,办理省外借读高中生注册手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中的加分政策和相关规定,对加分的考生要在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出具虚假证明(件)骗取照顾加分条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有关考生要取消当年招生录取资格,对出具假证明(件)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作者: 何箭 周长芳)
☆☆相关新闻 高考资格审查要啥证件
12月29日9时许,记者在城西区虎台派出所户籍室看到,一个长队从屋内排到了屋外。询问得知,都是学生家长为参加明年高考的孩子办理资格审查表。
虎台派出所办理户籍的工作人员说,参加明年高考的考生,需要通过辖区派出所的审核,办理两张资格审查表后,还要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考生免冠白色背景照片一张。通过审核后,符合相关规定的要盖章。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资格审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在是第一阶段,即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在青报考资格者不予报名。高考报名和审查档案时考生必须提供经公安部门入网打印的户口本,并与身份证进行详细核对。凡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报名时必须提供考生及家庭成员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科)的审核公章(装考生档案备查)。同时强调,家长在青投资经商的还必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给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五年以上),由考区招办负责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留作建档,否则不予报考。(记者张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