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1 文章列表101 文章列表201 文章列表301 文章列表401 关键字列表1 关键字列表101 关键字列表201 关键字列表301 关键字列表401 问答列表1 问答列表101 问答列表201 问答列表301 问答列表401
你好!欢迎来到学路资讯,一起开启学习通关之路。

手机扫码访问

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高考动态详情

甘肃:论文造假 3年内不得申请学位

  记者12月18日从省学位办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甘肃省学位授予单位学士、硕士、博士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给予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出现多起学位论文作假的学位授予单位,将被停止或者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招生名额也将被核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将被问责。

  据介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学位申请人员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武永明)

相关推荐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