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2010年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至8月20日分批进行,录取时仍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的录取中实施复征志愿,在专科层次实行平行志愿,其具体录取院校及时间如下:
提前单独录取(7月10日至13日):军队(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武警)院校本科。航海类,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体育(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小语种专业以及其它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和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7月14日至20日):“211”工程院校及经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其中7月14日-15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16日22:00前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名单;17日至18日复征志愿,19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20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第二批本科录取(7月22日至28日):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及省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其中7月22日-23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24日22:00前省招办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名单;25日至26日复征志愿,27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28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7月29日至30日为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8月1日至7日):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其中(8月1日-2日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8月3日22:00前省招办在“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名单;4日至5日复征志愿,6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7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8月8日至10日为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录取。
专科第一批录取(8月11日至15日)进行: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及联合办学院校的专科及经我省批准进入专科第一批录取的高职院校。
专科第二批录取(8月16日至20日)进行: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五年制直升班、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已填报学校志愿优先原则。在对完成投档程序后又申请放弃本人志愿而要求改录其它院校的,取消其改录或调剂录取的资格,同时将其行为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复征志愿与原志愿录取原则相同。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以原志愿(一、二志愿)投档并预录但未满额的,要按时参加复征志愿的录取。复征志愿投档录取时,招生院校不得改变已按原志愿确定的“预录取”状态考生的预录取专业,也不得退档。
复征志愿以电子信息为准,《复征志愿表》不装档案,由考区招办保管。(作者:赵静 刘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