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16日启动,专业加试将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日进行,艺术加试成绩预计在2017年1月中下旬揭晓。
实行三个类别统考
共设9个报考点
为规范艺术加试环节和流程,确保艺术加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区2017年艺术加试继续实行美术与设计学、音乐学和舞蹈学三个类别的统考,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凡符合《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加试报名。今年,我区共设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和西藏民族大学9个报考点。
各考生务必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0日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户籍审查登记表和各类照顾加分登记表。之后,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参加本次艺术加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类考生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
12月22日至23日领取准考证
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凭有效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其中拉萨考区考生在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领取,昌都考区考生在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领取。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艺术加试,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按照“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进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此次专业加试将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日进行。
预计明年1月中下旬公布
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查
据悉,艺术加试成绩将于2017年1月中下旬揭晓。考生可通过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通过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
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各市地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如有需要,考生可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点招生办领取专业加试合格证、成绩单。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求,各考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