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 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还在为选理科、文科发愁?还在担心外语考试不过关?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随着《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简为《方案》)的出台,我区高考模式将迎来变革,也将彻底解决考生们的诸多担忧。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我区将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我区将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
◎2021年高考科目采用新方案,我区高考将有4大变化
《方案》对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2016年至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18年,将全面启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西藏特点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该负责人说。
随着这样的安排,我区高考将在2021年实现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四是将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外语有两次参考机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随教随考随清
从2021年起,我区统一高考科目调整如下:
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此外,我区还将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科目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后,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方式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随教随考随清。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制定。”该负责人说。
◎高考总分由“统一科目+自选科目”构成,志愿将在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
该负责人介绍,从2021年起,我区考生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构成,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分值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区外借读的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等级性考试须参加自治区的考试。等级性考试等第成绩转换方式另行规定。内地西藏班学生按就读省份的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今后,我区将改进高校统一录取模式,在考生总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积极探索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录取制度,实行“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我区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建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专科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从2016年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职业技能测试,按职业特点分类,自治区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内有效。
高职院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从2018年起,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职业适应性测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学生也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合理设置加分项目,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启动后,我区高考加分会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加分项目,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和各类竞赛的加分项目,只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等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建立涉及加分的每个工作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现象。
记者张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