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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砝码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将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高中三年在校修习模块的学分认定工作,全面记载每位学生模块修习情况,充分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个性特征和发展潜能。

  本报讯(记者司文)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将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高中三年在校修习模块的学分认定工作,全面记载每位学生模块修习情况,充分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个性特征和发展潜能。在普通高中学习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要求的学生,颁发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须由校长签章,加盖学校公章及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专用章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毕业情况载入学籍档案,永久保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切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资料(包括学生学期评价、毕业总评、写实性评语、实证性材料、成长记录等),如实记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从2010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将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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