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考# 导语】®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了解到,黑龙江省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考生名单公示 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76049
收信单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邮编:150090
来访接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附件:黑龙江省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考生名单(含高职单招录取考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2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考生名单公示
文章链接:https://www.lzk.hl.cn/gkpd/gkxx/202306/t20230612_185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