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考# 导语】©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黑龙江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计划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院校的剩余计划予以公布。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5日前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该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互认及预录取。
附件: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计划(点击下载)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zk.hl.cn/gzflks/gzdz/bkxx/202304/t20230403_185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