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2018年高职(专科)批经征集志愿录取后,我省部分高校尚有剩余计划。为让本省高校更好完成招生计划,给考生录取机会,省考试局决定组织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根据工作安排,8月22日上午8时至8月23日上午10时期间,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的“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本次征集志愿的本省高职(专科)院校剩余计划已在省考试局网站公布,不列入表中的院校和专业不能填报。 (记者 陈蔚林 通讯员 高春燕 实习生 彭时君)
原标题:高职(专科)批本省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考生应在8月22日上午8时至23日上午10时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