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30日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通知》提到,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的形式、内容及录取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从2017年起,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录取批次设为提前批次、普通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批次及专科批次。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设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各批次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语数外成绩+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改革高考科目设置,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将出台
增强考试的选择性,满足不同学生的修习与选考需要,促进学生健康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出台《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增加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机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海南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将开展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改革,实施基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试行注册入学录取模式。完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办法,开展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刘冀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