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1.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2. 完成原计划后又新增计划征集的学校,此类计划在备注中注明“新增计划”。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新增部分计划只面向我区今年遭受洪水灾害较严重的融水、鹿寨、永福、恭城、藤县、苍梧、岑溪、桂平、平南、容县、陆川、凌云、德保、富川、钟山、东兰、巴马、忻城、天等和武宣等 20 个县(市)的考生征集志愿,户籍在这 20 个县被该校录取的新生将获得减免第一学年学费。该校原有两个专业的 7 个空缺计划面向全区考生征集,不享受减免学费的待遇,详见征集计划信息表。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区外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只分“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区内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1 日 10:00 。
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0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