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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09年体育项目加分第二次认定测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考〔2009〕4号)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

  第二次认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测试对象

  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已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第一次测试未合格考生及具备参加测试资格的学生,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本次测试,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两次测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定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学生于5月31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第二次测试报名”系统界面,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并同时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2.已参加过测试的考生,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首次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信息确认时领取的《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测试登记表》),到所在学校与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的学校与当地体育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认定测试学生的运动项目等级证书、原始成绩材料,并在《认定测试登记表》上签名盖章。

  3.首次参加测试考生的《认定测试登记表》由学生所在学校集中交当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经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整理后随《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花名册》(见附件2)于6月2日前报我院考务处。

  三、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6月14日一天。符合条件首次参加测试的学生凭“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号”、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奖状)原件及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原始《成绩册》(若复印件,须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证明)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6月13日到指定测试点领取《准考证》、缴纳报考费,了解本人参加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场地安排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参加测试;第二次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原测试号办理测试手续。逾期不补。

  测试点于测试前一周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同上)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公布,各项目测试办法及要求不变。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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