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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体检下月进行

  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巩平)昨日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高考体检工作将于3月进行。对于转氨酶正常的考生,一律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查;如考生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可建议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据了解,每年我省高考体检工作都从3月中旬陆续展开。高考体检主要检查7个项目: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考办向省招考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往年省人民医院都是专项复检指定单位,该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报考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的考生,在高考体检的基础上还要在填报志愿后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体检和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空军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身体条件也高于普通高考体检标准。上述院校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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