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华中师范大学同意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批准后我院于201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山东省设点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而后,通过与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安排后,考试类专业、时间和收费标准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时间
1、内蒙古自治区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3、14日
考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
2、吉林省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5、16、17日
考试时间:2011年1月18、19日
报名地点: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
3、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3、24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5、26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二、收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艺术(演艺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200元
报名提供材料:照片2张、高考报名表复印件1张
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内蒙古、吉林、山东艺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演艺主持方向)
(摄影专业仅在内蒙古、山东组织考试)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费用:初复试一次进行收费200元。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生范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内蒙古
内蒙古
1月13日—14日
1月15日—16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
吉林
吉林
1月15日—17日
1月18日—19日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山东
山东
2月23日—24日
2月25日—26日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科目:
(1)指定稿件播读;
(2)模拟主持或主题讨论;
(3)回答考官提问;
(4)才艺展示(附加)
2.评分要求:
(1)形象气质(30%);
(2)语音面貌(30%);
(3)思维反应(40%);
(4)特长才艺(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