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1 文章列表101 文章列表201 文章列表301 文章列表401 关键字列表1 关键字列表101 关键字列表201 关键字列表301 关键字列表401 问答列表1 问答列表101 问答列表201 问答列表301 问答列表401
你好!欢迎来到学路资讯,一起开启学习通关之路。

手机扫码访问

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动态详情

山东教育厅下发通知:高三生五一不得补课

    半岛都市报4月28日讯(记者 刘雪莲) 28日,山东省教育厅就2009年“五一”期间全省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下发通知,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通知中特别指出,即使临近高考,高三生也要不折不扣享受三天假期。

  根据通知,山东省中小学“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5月3日照常公休。

  通知中特别强调,高考临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加强对高三年级假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放假规定,对违规办学如进行补课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