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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考试院支招:选民办高校五招探虚实

    昨天,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提醒,现在是民办高校的宣传高峰期,考生选择时要确认学校是否有招生资格,具体需注意以下5项内容。

    ■要确认所报民办高校是否有相关的办学资格审批文件。民办高校的办学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办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不得擅自招生,也不允许超出专业门类和招生范围招生。因此考生在选择民办高校时,一定要对照省招考院发布的《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下册),只有《指南》中出现的高校才有招生资格。

    ■要从正规渠道了解信息。我省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高校的招生简章在省招考院网站上均能查到,考生应以此为准。

    ■要全面了解学校信息,忌“顾此失彼”。每所民办高校都有其自身的办学特色,考生在选择时要多比较,从全方位准确、客观地认识学校。

    ■警惕招生虚假宣传。有些不规范的民办学校为保证生源而游说考生选报。有的学校混淆概念说考生可以读“预科班”、“试点本科”等。省招考院提醒考生,除了民族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外,其它高校不存在“预科班”一说,另外,“试点本科”只是一种自考辅导班,这两个概念跟正规的计划内录取没有任何关系。

    ■要走正当录取渠道,不轻信网上招生。目前有些非法招生机构,通过网络招生的网站很多,谎称“计划外招生”、“北京名校”、“部队招生”、“网上录取注册名单”等。省招考院提醒考生,不要听信谣言,所有录取都是通过省招考院投档、进行网上录取,这是惟一的录取渠道。通过其他途径录取,将无法通过省教育厅的学籍电子注册,甚至影响将来的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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