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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本报讯(记者 李见新)日前,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下发通知,从2020年起,在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今年,河南共计划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5000名,其中,“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3000名、“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00名。

河南省“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开封市祥符区等12个“县改区”的市辖区。“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按照规定,“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协议地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履行好协议管理,确保有编有岗,并按规定落实工资和教师各项补贴发放、社会保险和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解决好公费培养的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和专业成长等方面予以支持。“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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