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 记者 张高峰
首次投档:志愿、成绩两大因素决定
投档工作的一个总体原则是:各批次录取均按考生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除艺术类、对口类、专升本类外,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依次分轮进行。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关系的学校志愿。
各批次的第一志愿首次批量投档时,省外学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本省学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招生学校有降低调档比例要求的,应于当批投档开始24小时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省招办。没有提出要求的,即按上述比例投档。
第一志愿首次批量投档后,生源充足、达到调档比例的学校,一般应在已投档案内完成招生计划。后续投档按学校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放。
第二志愿:
平行志愿,顺序优先
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关系的学校志愿,在第一志愿首次投档完成后进行。考生应该明白的是,第二志愿的投档成绩,也必须达到同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由于是平行志愿关系,第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的操作办法是: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科类同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
这里还有一个考量。如果遇到多名考生成绩一样,省招办给出的投档排序办法是:依次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数、外、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这就像足球比赛的排名,如果两支球队积分一样多,则按各球队的净胜球优势来一比高下。这样操作后,如果仍有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将并列考生的档案全部投出,由学校选择录取。
第二志愿按学校计划余额的1∶1比例投档,足额投档的学校一般应在所投档案内完成计划。
征集志愿:最多可降20分投档
当第二志愿的投档结束之后,对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为其征集志愿。
具体的原则是:对招生计划余额不大的学校,在同批次的控制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完成招生计划困难的学校,征集志愿时则降分备档。征集志愿投档,只投当次征集志愿中填报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
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实施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进行。
此外,体育、艺术类的投档录取,也可征集志愿。这两类院校经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可降低文化分数线投档,但不能降低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投档:各高校录取规则不一
由于艺术类院校的录取规则不一,省招办在投档时,也要考虑到具体每一所院校的录取规则。但一个总体原则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本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以上。
对于双线均过的考生,省招办一般按三种方式排序投档: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投档。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省招办具体研究后再办理。
艺术本科A、B两段及艺术专科分别按第一、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均设1所学校)的顺序,分专业、并按专业计划数的120%依次分轮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另外,少数学校有艺术类文理综合的计划,即:同一专业招生计划可由文、理科两类考生填报,学校对所报文、理科考生,按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艺术)类:考生未被录取 可投档普通类志愿
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从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如果兼报了普通类志愿且同时符合投档条件,则优先体育、艺术类投档。若未被体育、艺术类录取,再按普通类志愿随批投档。
军队院校:填报征集志愿仍须面试、军检合格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均放在提前批录取。投档规则为:对投档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有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则面向社会从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投档规则同上。另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司法类专业不组织考生面试和体能测试,按司法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择优录取考生。
还有一些普通类院校及体育类院校的非体育专业,也将参与提前批次录取。对这部分院校,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是:依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普通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