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要求,申请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我省的基础会考。现就基础会考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如下考生须报名:在高二年级未报名参加或虽报名但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在高二年级已参加过基础会考但因高考报考科类改变而要求变更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考生;本省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在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符合本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高二年级已经参加过我省基础会考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相同科目的基础会考。
高二年级参加基础会考时因违规被取消部分科目成绩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因高考报考科类改变而申请变更基础会考科目时,所变更的基础会考科目数限与高二年级参加基础会考时取得成绩的科目数相等。
二、报名地点、时间和办法:
报名地点: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其他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
报名时间: 1月18日8时至1月22日下午5时30分(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3日下午5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办法:在高二年级未报名参加我省基础会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生、本省普通高中往届生、本省“三校生”、在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向报名点申请高考报名时,同时缴纳基础会考的考务费和成绩证明费。考生凭高考报考卡上网报名,在网上选报高考科类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考生应考的基础会考考试科目。
在高二年级已报名但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参加过基础会考但因高考报考科类改变而要求变更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凭本人的基础会考成绩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填写《2007年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参加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登记表》,办理变更和确认基础会考考试科目手续,同时在市县招办缴纳基础会考考务费和成绩证明费。
三、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值和考试日期:
基础会考的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其中:在2007年高考报名时选报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选报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学科满分值均为100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满分值共100分。
基础会考的考试日期安排在普通高考结束的次日,考试时间为一天(具体日期及时间待普通高考日期确定以后另行公告)。
四、基础会考成绩公布:
报名参加基础会考的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与本省2008届普通高中学生一起参加基础会考(本省2008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基础会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其各科的基础会考成绩,按其各学科所取得成绩的百分位,比照2007届考生相同学科成绩的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确定。
考生的基础会考成绩不进行标准分数转换,按各科成绩之和的10%公布。
按照我省2007年高考方案规定,考生的基础会考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高考录取总分。如果考生的基础会考科目与本人所报考的高考科类不相对应,则不符合我省2007年高考方案要求,其基础会考成绩将不计入高考录取总分。
海南省考试局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