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招生单位 | 专业 | 缺额数 |
海南大学 | 旅游管理 | 1 |
海南师范大学 | 金融学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
海南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2 |
医学检验 | 3 | |
药学 | 2 | |
护理学 | 4 | |
合计 |
| 14 |
二、补报名办法:考生可根据缺额情况和考试类别,于2009年8月23日起至8月31日18时止,向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样式见附件),逾期不再接收申请。省考试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充录取。
三、省考试局普招处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 3:00-18:00(星期六、日除外)
四、补充报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增 0898-65852288
附件:
海南省考试局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