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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考生须上网填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本报讯 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即日起上网填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间截止到25日,填报内容包括选修课程学习记录和综合实践活动记录。

据介绍,考生在25日以前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名卡进入考生门户站,点击“综合素质评价”链接按钮,在系统弹出的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填写部分的界面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的“选修课程学习记录”和“综合实践活动记录”栏的有关内容,并按“确认提交”键提交。

即日起至27日,学校上网填报考生的评价信息,包括基础性发展(突出表现与获奖记录和评价等级)和学校审核意见。学校需安排专人上网登录高考报名管理后台,在报名审核页面中点击考生[综合评价]链接按钮,进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界面。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手册记录,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客观、准确地在“基础性发展”栏内填入考生的突出表现与获奖记录,并在“项目”栏分别做出A、B、C等级的评价意见。确认以上信息准确无误后,在学校审核意见栏中选择“同意”,并在此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学校名称和填写审核人姓名,最后按“审核提交”键确认。

省考试局特别强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内容之一,是考生学业的综合评价,是高校录取考生的参考依据。考生和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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