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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艺考“统考”1月3日开始 1月27日前公布合格线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11月20日公布了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安排。统考将于2018年1月3日开始,1月27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摄影摄像类等10个专业类别。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湖南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6]1号),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hnkszswx)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印发的《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统考具体安排,考生可点击查看。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考点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省教育考试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记者 邓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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