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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凡申请享受201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在以下三类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2007年9月1日以后,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不含分赛区)取得前6名的体尖生(必须有参加省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经历及有效成绩记录);2007年9月1日以后,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以及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全能前6名)等共27项体育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体尖生。(记者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