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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规定,经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同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有问题请在公示期(2021年7月12日—7月19日)内向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或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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