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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对我市第四批拟录用人员129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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