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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切实做好肇庆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名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我院按程序认真进行了考察,上述2名人员考察合格,拟同意录用为我院公务员(具体名单附后),现将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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