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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广东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东莞市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填报职位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职位选择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东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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