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招委[2014]6号
各普通高校,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33分,文史 535分;
2.第二批本科:理工471分,文史482分;
3.第三批本科:理工380分,文史417分;
4.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295分,文史325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180分,文史180分。
二、艺术类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340分,其它专业文化313分。
2.艺术本科(三)
美术类:文化270分,专业18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302分,专业190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表演类、摄影:文化 240 分,专业 190 分。
自行组织校考发放艺术合格证的院校,各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执行上述各专业(类别)的文化分数线。
3.艺术高职高专
美术类:文化150分,专业160分;
非美术类:文化150分,专业110分。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35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15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445分;
2.高职高专(一):305分;
3.高职高专(二):150分;
五、招收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
机械类、建筑类、旅游类、会计类和护理专业:文化综合165分,专业技能160分;
电子类:文化综合175分,专业技能160分;
计算机类:文化综合170分,专业技能160分。
2.高职高专
文化综合50分,专业技能D等及以上。
六、高水平运动员
本科:理工471分、文史482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工306分、文史313分)。
七、艺术特长生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