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招普[2011]12号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意见 》(豫教体卫艺[2011]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审查和专项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报考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已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期间参加了普通高校的报名(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凡报考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于2011年4月17日前按照省教育厅《意见》要求,将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考生参加体育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册,省、市体育局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的正式文件,报所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二)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携带以下材料于2011年4月20日到省招办进行考生材料复审:
1.考生所交材料。
2.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册。 (附件2 )
3.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光盘(一式两份)。
4.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报名时采集的照片两张。
(三)3月16日至3月17日随高水平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将考生名册上报至省招办。
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1年4月28日上午8:00-11:00。
(二)报到地点:洛阳师范学院体育馆大门口(洛阳市龙门路71 号)。
(三)测试时间:2011年4月28日下午14:30检录,14:40:-18:00测试。
(四)测试地点:洛阳师范学院田径场和体育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