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及有关高校的招生要求,现对《招生之友》2010No11-21期专业目录内容补充说明如下,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查阅:
一、关于定向就业招生。考生自愿填报定向就业志愿,本科一批普通类计划之后单列公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选报定向就业志愿填在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之外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随普通类计划公布,定向专业备注定向就业单位,选报定向就业志愿须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今年,我省有免费医学定向乡镇卫生院就业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免费医学定向录取后、学生获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提前录取批次中的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三所学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共350人,毕业后定岗就业方向详见附表1 。
二、有关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调整详见附表2。
(以上内容,可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首页高招快讯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 )中查看打印,请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及志愿填报点放大张贴宣传!以后再有补充与变更将及时公布于本网,请相关部门及广大考生关注)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