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 、E、F六个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
3.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二本院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低进档考生成绩,同时附文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成绩和理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上海海事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57分,语文104分,外语95分,数学129分,综合18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上海海事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57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上海海事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04分,另一个103分,则语文为104分的考生能投档至上海海事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04分,则继续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384分,理科最低380分。具体加分投档的调档分数线由招生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