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轮录取已经结束,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网址为:gk.jseea.cn。
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且未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轮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为:4月20日9:00至15: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报名,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第二轮招生的院校及专业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