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出三项新举措,切实提高高校的学科建设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助力高校促进改革发展、推动内涵建设、增强综合实力。
——把加快学科规划布局和建设作为整体提升高校知识创新能力的关键抓手。通过制定和实施上海高校学科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全市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方向和对象,在高原上建高峰。
重点建设一批高峰学科。面向国际学科前沿,瞄准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建成一批国内领先、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制度先进、高端人才集聚的高峰学科。具体推进将按照I类、II类、III类、IV类,分别明确建设数量、建设目标和遴选标准,并予以不同强度的支持。
构筑具有广度和深度的高原学科群。在现有全市高原学科的基础上,适度拓宽广度,大力深化厚度,形成高原学科群整体优势。鼓励高校利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方式转变后的校级统筹资金构筑具有广度和厚度的高原学科群,其中符合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建设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促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与其他在建项目的衔接协同。研究制订“上海高校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围绕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核心任务,聚焦高端人才引进和聚集、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学科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和高水平国际化的科研合作。
——抓好“2011计划”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知识溢出效应,主动支撑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相应的引导和激励机制,转变创新发展的方式,形成高校和研究人员积极主动、协同合作的机制和环境。通过制订实施《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和推动上海高校加快“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坚持以重大任务引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体现问题导向;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创新能力提升;坚持以质量和贡献作为核心认定标准,保持上海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既动态调整又相对稳定的建设规模;坚持统筹指导、分层实施和均衡发展。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改革气魄强化对学科建设和知识创新的支撑保障。以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高校知识创新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把握,重点强化五个方面制度的研究和建设:构建完善的高校学科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学术组织形态,增强开展科研的集约化、协同性;进一步改革高校薪酬分配体系和岗位用人制度;加大对高峰学科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健全激发知识创新活力和知识服务热情的评价体系。同时坚持分类评价和质量导向,积极探索应用“代表作”制度、同行评价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延长评价周期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