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经研究决定,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继续使用《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政策文件”栏目查阅下载。
请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地区中学(报名点),并切实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