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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将于6月24日开始,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复旦大学医学院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6月23日晚上20:00公布)的考生可于6月24日上午9:00—26日下午14:00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相关考生可选择填报4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次招生专业,在每个院校专业组中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相关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评价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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