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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批志愿填报即将开始

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6月23日晚上8:00公布)的考生可于6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2:00)由中学或区县招办组织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与5月份志愿填报相同,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综合评价”批,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招生专业,每所院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友情提示:

有意向报考“综合评价”批院校的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评价”批志愿的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评价”批录取,请考生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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