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教招考普发[2011]24号
现就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院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及地点公告如下:
一、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阅档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2日- 4日携带《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内蒙古军区招待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简称军招)接受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7月6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三医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路)参加体检。
二、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阅档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2日-7月4日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材料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11号)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公安现役院校不进行体能测试),报考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于7月4日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三、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阅档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4日到内蒙古警官学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1.5公里处、沟子板村西)报到,于7月4日-5日接收面试和体能测试。联系人:张生旺,联系电话:13624811980。
四、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阅档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7月2日下午14:00到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办公新区西大门口集合,接受面试。
五、提醒以上各类考生须随时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目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军事公安院校军检、面试、政审阅档情况查询”条目内查询自己阅档是否合格,阅档合格的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