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84 号)规定,定于2021年11月18日至22日进行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工作。
网上补报名时间为11月18日至22日8:30-17:00(11月22日截止时间为15:00),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11月18日至22日。
凡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须按高职扩招报名相关要求完成报名确认,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2021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网址 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10820_40286_esCgrMbK2F.htm)。
提醒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